男人有两大爱好:拉良家妇女下水,劝风尘女子从良。
女人同样也有两大爱好:和穷人谈钱,和富人谈感情!
眼前的任珍,虽然未曾失足,但明显从元气少女,变成了抑郁妹纸!
严初九决定开启知心大哥模式,放下筷子,缓缓的问,“任珍,是我对你的印象有误,还是你遭遇了什么事情,我怎么感觉你像变了个人似的!”
“我……”任珍张嘴,表情挣扎,最后只是苦着脸摇了摇头,“我不太想说呀!”
她的脸蛋上写满为难,那份楚楚可怜的神态,让人不忍心再追问。
“那就不说!”严初九便继续给她夹肉,“好好吃,好好喝,去日苦多!”
“不,不用给我夹那么多,我已经快一百二十斤了!再吃下去,走路都带地震效果了!”
任珍摆手说着,随后又捏了捏自己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,动作带着点娇憨的懊恼。
严初九笑得不行,走路带地震效果夸张了,但自带震动效果明显是有的。
这是多少女孩羡慕不来的事情,她竟然还嫌弃?
严初九便劝她,“别跟体重斤斤计较,吃得开心就好!”
“可我好胖了啊!”
任珍一脸苦恼的微微嘟着嘴,圆润的脸庞因为苦恼而显得更加生动可爱。
严初九笑着摇摇头,“你这不叫胖,肉都长对地方了,顶多就叫稍微丰满。而且出来混,总是要胖的,天要你胖,不得不胖!”
任珍的肩膀匀称、胸脯饱满、腰臀曲线紧实圆润,确实如严初九所说,是一种健康丰腴的美态。
任珍被这逗笔一逗,状态明显有点放松,眉眼也舒展了些,话跟着多了。
“老板,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,你就特别能吃,连干五碗饭。当时我都惊呆了,从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人呢!”
严初九很是自豪的抬头挺胸,“那是,别人赌气是不吃饭,我一赌气能吃七碗,再加三碗汤!”
任珍啼笑皆非,“可你这么能吃,也不见你胖,我却是喝水都长肉!”
她说话时,那双杏眼好奇地打量着严初九,里面带着真诚的羡慕和一点小小的嫉妒,水汪汪的,像浸在清泉里的黑葡萄。
“其实也胖了,只是你看不出来罢了。”严初九煞有介事的摸了摸自己的八块腹肌,随后轻喊了一声,“任珍!”
“嗯?”
任珍抬眼看向他,灯光映在她脸上,长长的睫毛扑闪着,在眼底投下细密的影子,白皙的皮肤透出健康的红润光泽。
“不要不开心!”严初九一脸深沉的说,“要相信善有善报,饿有饿报,不是不报,只是饭点没到!”
任珍愣了两秒,大脑分析着这段鬼话,最后终于没绷住,“噗嗤”一声笑喷了,嘴里的饭也差点射严初九脸上!
她这一笑,花枝乱颤,仿佛冰雪消融,春水初生。
眉眼弯成了动人的月牙,丰润的嘴唇张开,露出整齐洁白的贝齿,两颊浮起红润!
整个人从死机模式,切换成了动态模式,终于显现出勃勃生机了!
(检测到隐藏成就:老板の冷笑话,成功治愈女员工抑郁进度+30%!)
严初九暗戳戳点头,这才有点自己以前认识的那个任珍样子嘛!
任珍捂着嘴,笑得肩膀直打颤,好一会儿才从缓过劲儿来,脸颊飞起两朵红云,不好意思地道歉。
“老板,对不起啊,差点喷你一脸饭……”
“没事!”严初九毫不在意地摆摆手,“饭没问题,只要不是鼻涕泡就可以!”
“噗——”
任珍被精准戳中笑穴,再次破防,赶紧用手捂着嘴轻横他一眼。
那眼神终于卸下了防备,多了几分熟稔的娇嗔,眼波流转间自带三分风情七分俏。
“老板,求你当个人吧!别这么逗笔行不行!”
严初九则是笑得像个二百斤的孩子,为了让她更活泼开心些,这就要去拿酒。
只是想到任珍对酒很戒备,终于还是算了,只是打开了平房的音响,随机播放,让氛围变得更轻松。
饭饱神虚,任珍觉得自己应该走了。
深更半夜,孤男寡女,女孩子很容易有损失的,她已经深深领教过了。
她收拾了桌上的残羹剩饭,准备离开!
动作麻利,但微微低垂的眼睑和紧抿的丰润唇瓣,泄露了她心底残留的警惕。
严初九此时却早已去了那边的茶几,并且沏好了茶。
“任珍,酒不喝,茶总喝一口吧?你刚刚吃了半斤扣肉,半斤鸡肉,半斤虾……”
“老板!”任珍嗔怪地瞪了严初九一眼打断他,圆润的脸颊因气恼微微鼓起,那双杏眼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清亮,带着点娇憨的埋怨,“到底是谁夹那么多肉给我吃呢?”
严初九耸了耸肩,毫无诚意的道歉,“那对不起,我错咯,成了你减肥路上的绊脚石。过来喝口茶,刮刮肚子里的油!”
任珍瞬间就被说服了,解不解油腻是其次,主要是吃太多肉,感觉渴了。
她坐了下来,接过严初九递来的小巧茶杯,那双略显肉感却骨节分明的手捧着茶杯,指尖透着健康的粉色。
吹了吹热气,小心地啜饮一口。
温热的茶汤带着兰花香和微涩的回甘,顺着喉咙滑下,中和着胃里的油腻!
音乐,在平房内轻轻的响着。
《爱江山更爱美人》那熟悉的、带着岁月包浆的旋律,舒缓地流淌起来。
气氛,变得静雅而舒适。
任珍听了一阵后,突然被歌词触发打工人之魂,张口来了个魔改版。
“人生短短急个球,累得像头狗,没房没钱没车,还没有男朋友!”
她唱得随意,带着点自嘲的调侃,微微歪着头,几缕碎发散落在光洁饱满的额角,显出几分少女般的俏皮。
严初九眼睛一亮,原以为只有我喜欢改歌词,原来你也好这口啊!
来吧,展示!
严初九立即接口,“人生短短几个秋啊,你说的我都有,只要你肯努力,生活就有奔头!”
任珍被严初九的歌词触动,突然就没兴致了,幽幽的叹气,“老板,我一直都很努力啊,可是越努力就越感觉没奔头。”
叹息声饱含了疲惫和迷茫!
任珍微微垂下头,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,脸庞因此笼上了一层黯淡,先前吃饭时那点放松的活力仿佛被抽走了。
严初九下意识的应一句,“怎么会呢?努力总会有回报的,想当初我也是一条咸鱼,可就算那样,我也要做最咸的那条……”
“怎么不会?”任珍的情绪突然激动了,猛地抬起头,那双总是带着怯意的杏眼此刻盈满了委屈,眼尾泛起的红晕像是抹了最艳丽的眼影,“之前我在码头大饭店的事情,你应该知道吧?”
严初九被这突如其来的爆发震住了,手里的茶杯都差点掉了,赶紧正襟危坐,切换成知心大哥2.0模式。
“我记得,你说下班要回家的时候,那老板逼你陪他喝酒,所以你就不干了!”
任珍点头,“我原以为那老板已经很离谱,很过分了,没想到去了那4S店,遭遇更是不堪,没有最狗血,只有更狗血。”
严初九纳闷,“在那里工作又发生了什么?”
任珍犹豫了又犹豫,终于忍不住,将自己后面经历的悲惨狗血全倒了出来。
“本来……我在那个店里干活,也感觉很有奔头的,工作环境还不错,同事勉强能相处,卖车也有提成。”
任珍说话的声音低了下去,带着一种追忆美好被打破的怅惘。
手指无意识的绞着,指尖用力到泛白,饱满的胸脯随着紧张的呼吸微微起伏。
“我们销售部的经理,是个已婚的中年男,刚开始对我表现得很绅士,也很照顾,可是后来慢慢的就变了味儿,总找各种理由让我去他办公室,谈工作的时候还时不时咸猪手……”
说到“咸猪手”时,她声音发颤,身体瑟缩了一下,仿佛那令人作呕的触感又回来了。
严初九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起来,眼神微沉。
任珍深吸了下鼻子,努力强忍着泪水,“有一次部门聚餐,他喝多了,借着酒劲…在送我回家的路上,在车里,他就,他就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