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后的几个月里,钟桦的日子过得非常惬意。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里打游戏,游戏打烦了就回家蹭顿饭吃。偶尔也研究一下自己的超凡能力,或者配合研究所做一些相关的实验。虽然他的能力并没有明显的进步,但钟桦并不在意,反正工资照发,生活无忧。
况且修炼这种事情,都是长期努力的成果,你看书里,修炼个几千几万年那是常有的事情,几个月的时间洒洒水啦。
因为通过了之前的考验,钟桦和他的同事们再也不用去武警部队历练了,而是可以安心地学习、修炼,偶尔配合研究所做一些实验。
钟桦感慨道:“这才是理想的工作啊,钱多事少,老板还好,还是铁饭碗。”
帝都的二月,尽管寒意尚未完全退去,却也不似严冬那般刺骨。街道两旁,参天的树木被精心装点,每一根枝桠上都悬挂着各色的彩灯,将街道映照得如梦似幻。将夜色中的帝都装点得更加璀璨夺目。
春节,这个华国人心中最神圣的节日,钟华自然是要放长假的,他也准备回家过年。
钟桦的家庭成员很简单,外公外婆、母亲和他自己,四个人刚好凑够一桌。
除夕夜,跨年联欢晚会愈发显得无聊,帝都的禁放令也让节日的气氛淡了许多。大家围坐在一起,聊着天,嗑着瓜子,放着春晚。
午夜十二点左右,钟桦的手机开始响个不停,各种拜年短信接踵而至——丁力的、陆航的、张晓晓的、徐帆的、林峰的。钟桦没有回复,他只是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,发起呆来。
钟桦发现,窗外下雪了。雪不大,但雪花飘落的景象很美。他自言自语道:“瑞雪兆丰年啊,真是个好的开始。”
三月,钟桦向林峰请假出去旅行。自从去年夏天到现在,钟桦还没有离开过帝都。出乎意料的是,他的假很容易就被批准了,林峰给了他一周的时间。
林峰对钟桦说:“老弟啊,你也该出去走走了。过去的总归是过去了,人要往前看。”林峰知道,表面上钟桦嘻嘻哈哈的,和大家关系都不错,但其实没有人真正走进他的内心。他们只是同事、战友,心结还是要靠钟桦自己去解开。
钟桦的第一站是山城。他背着一个简单的背包,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服。
很久之前,钟桦就听说蜀中多美女、多美食、多美景,只是他前妻吃不了辣,所以一直没能成行。钟桦自嘲地想:也许,离婚并不是坏事,至少多了份自由。
山城是一座很有意思的城市。老城区破旧得好像随时会塌掉,斑驳的街巷与年久失修的建筑仿佛诉说着往昔的故事。而在新城区,高楼大厦如巨人般耸立,霓虹灯光在夜幕下交织成绚烂的织锦,每一寸空间都洋溢着现代都市的蓬勃朝气与无限活力。
山城有一个景区,可以俯瞰整个城市。钟桦在傍晚时分到达那里,耐心地等待日落,等待华灯初上。看着周围相互依偎的小情侣,钟桦不禁想起了他的前妻。他想象着,如果换成她,会怎么样呢?她肯定待不了多久,就会说“好冷、好饿、好困”,然后两人就会打道回府。
钟桦想,也许离别是注定的。那天,他看了很久山城的夜景,直到景区关门。他心中默默想着:也许,是时候重新开始了。既然结局是注定的,他就该接受。
钟桦的下一站是锦城。他听说锦城和山城的火锅味道不一样,想去亲自试试。此外,锦城还有一个很大的熊猫养殖基地,钟桦也想去看看。
旅行的意义或许就是尝试新的事物,看不一样的风景。
基地里,熊猫们懒洋洋地躺在竹林中,有的在啃竹子,有的在打盹,憨态可掬的模样让钟桦忍不住露出了笑容。他拿出手机,拍了几张照片,心里想着:这些小家伙真是无忧无虑啊。
不过,熊猫基地的蚊子很凶残,数量多,毒性大,还不怕死。一会的功夫,钟华就被咬了好几口。
钟桦忍不住吐槽道:“我要是带瓶花露水,我能在熊猫基地勾搭一打妹子。”
钟桦在锦城漫无目的地走着,发着呆。锦城很大,姑娘很漂亮,但钟桦却感到格外孤单。
傍晚,钟桦随意找了家火锅店。一份肉,几盘菜,一瓶啤酒,小锅微辣。
其实钟桦是不爱喝酒的,他不喜欢酒的苦涩。相比较之下,他更喜欢饮料,甜甜的,刚刚好。只是今天,他想喝酒。
锦城的火锅店永远是那么火爆。热气腾腾的锅底,喧闹的人群,空气中弥漫着辣椒和牛油的香气。
钟桦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,刚点完菜,没过多久,一个服务员一脸抱歉地走过来:“先生,介意拼个桌吗?”
钟桦抬头看了看,店里确实已经坐满了人。他点了点头,同意了。
拼桌的是三男一女,一个奇怪的组合。老年人身姿笔挺,穿着一件老式的中山装,眼神锐利;青年人吊儿郎当,头发染成金黄色,嘴里叼着一根牙签,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;中年人虎背熊腰,还是个老外,皮肤黝黑,肌肉结实,穿着一件紧身t恤,显得格外强壮。而那个女人,倒是真漂亮,长发披肩,妆容精致,只是香水味有些刺鼻,给人一种不是正经女人的感觉。
钟桦无心多管闲事,默默地守着自己的小锅,喝酒。
“兄弟,相逢就是有缘,一起喝一杯?”说话的是那个青年人,一口南方口音,语气里带着几分江湖气。
钟桦举杯,一饮而尽。酒液顺着喉咙滑下,带着一丝苦涩,却又让他感到一丝解脱。
之后是那个中年老外:“兄弟好样的,我就喜欢这样喝酒的汉子。我也敬你一杯。”出乎意料的是,老外的普通话挺标准的,甚至带点帝都口音。
钟桦有点奇怪,但没有多想,依旧喝了。
接着是老爷子:“小兄弟,我也敬你一杯。”老人的声音低沉有力,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威严。
最后是那个美女:“小哥哥,这是我敬你的。”她微微一笑,眼神中带着一丝挑逗。
都说陌生人社交,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喝酒。几杯酒下去,大家也都熟稔起来。
钟桦不知喝了多少酒,脸色通红,但脑子还是很清醒。反倒是拼桌的四人组,喝得说话都不利落了。
钟桦心想,这帮人是真能喝啊,人均至少喝了一箱。他们偶尔敬酒,但更多的时候,就经常一个人独自闷了一瓶。
钟桦想上个厕所,刚起身,老外就一把搂住他的肩膀,酒气刺鼻:“兄弟去哪啊?”
“上个厕所,一会就回来。”钟桦推开他的手,走向洗手间。
在洗手间里,钟桦洗了把脸,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普通、冷漠,甚至有些疲惫。有些人适合社交,而他适合独处。他习惯了一个人,习惯了沉默,习惯了用冷漠来保护自己。
回到酒桌上,青年混混一把勾住钟桦的脖子,本来就不标准的普通话,更飘了:“兄弟,我俩一见如故,咱们拜把子吧,以后我罩着你,谁敢欺负你报我的名。”
老爷子也过来凑热闹:“要不你认我做干爹吧,我保证,华国内你横着走。”
混混大声说:“老头你过分了啊,要不要我也认你做干爹?”
老爷子大着舌头说:“我才不要你呢。”
酒桌上,所有人喝了很多酒,也说了很多话。他们聊哪里的姑娘最迷人,哪里的吃的最好吃,哪里的风景最漂亮。他们也说起自己的亲戚朋友,说他们的趣事。说着说着又哭又笑的。
混混说,他有个兄弟,人见人爱,没有泡不到的妞。钟桦心想,吹牛皮。
外国大汉说,他有一群兄弟,战无不胜攻无不克。钟桦心道,有能耐统治地球啊。
老爷子说,他有个孙子,清华高材生,特别孝顺。钟桦吐槽,秀给谁看啊。
美女说,她有个妹妹,长得像仙女似的,改天介绍给钟桦认识。钟桦心想,希望你说到做到,希望你妹妹真的跟仙女似的。
不知从何时起,饭店里已经空无一人,只剩下钟桦他们一桌还在喝酒。桌上的酒瓶东倒西歪,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酒精味。
钟桦已经有些醉意,眼神迷离地看着桌上趴着的几个人,心里嘀咕着:“这帮人怎么这么能喝?”
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,钟桦喝了很多酒。比这辈子酒喝的都多。啤酒度数不高,但晕乎乎的感觉让钟桦很舒服。他感觉自己仿佛飘浮在云端,所有的烦恼都被酒精冲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