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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?什么?”

“我们这才开张,今天比昨天还多卖了二十块钱呢。”

张桂芳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,一边用沾了口水的手指捻着一叠毛票,一边喜滋滋地盘算着。

“我寻思着,明天后天,肯定一天比一天多。”

“现在只是高三的复读生,等一中所有学生都开学了,咱们这生意,那还不得几倍几倍地往上翻?”

她仿佛已经看到了金山银山在向自己招手。

“到时候能赚多少钱啊?”

想一想,心口就烫得厉害。

“没用的。”

李克军的声音像一盆冰水,兜头浇下,冷得刺骨。

“那个超市,快则十月,最晚元旦就要开业。”

“超市一开,就像一只巨象踩下来,周围五百米内的小店,都会被踩成肉泥。”

“你这种文杜店,人家超市里随便辟出几个货架,就能把你的生意全部抢光,连根毛都不会剩下。”

这个道理,别人或许不懂,但在省城见识过的李克军,只要稍微一想,后背就阵阵发凉。

可是明白又怎么样?

他父母租这个店铺租得太急了。

一年租金,四千块,就这么扔了出去。

运气好,超市开业晚一点,他们能多赚几个月,把房租钱挣回来。

运气不好,剩下的日子,能保住生活费就算烧高香了。

这个文具店,最多一年。

一年后,房租到期,生意也就到头了。

更可恨的是,家里本就不多的钱,全砸进了这个必死无疑的店里。

想在一中附近买房,更是痴人说梦。

今天他特意去打听了之前看中的那套两万六的房子。

涨价了。

两万八!

一口气涨了两千!

房主还撂下话,好几拨人抢着要,谁先拿出全款现金,房子就归谁。

这话像一根针,扎得李克军心里又痛又烦。

别说两万八,他们现在连一万八都凑不出来了。

男人,终究还是要有钱。

没钱,就处处受人钳制。

余华那边一直吊着他,不肯松口结婚,他那个招商办的工作自然也就没了着落。

虽然他跟人合伙的生意还有点收入,可那点钱,在他巨大的野心面前,连塞牙缝都不够!

他烦躁得想杀人。

再看李克垚,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。

自己再不拼命,就要被他永远踩在脚下,永世不得翻身!

李克军不甘心。

凭什么?

他怎么能甘心!

可是,他又想不出任何办法。

他拿李克垚,根本没办法。

不。

也未必。

李克军的瞳孔猛地一缩。

七十万现金。

就凭那个破地笼加工厂?绝不可能。

那么,一定有别的财路。

一个比地笼厂赚钱百倍的财路。

比如……一品海鲜?

一个念头像闪电,瞬间劈开了他脑中的混沌。

他想起来了。

这几天他跟宋小天混在一起,把顺城的事摸了个七七八八。

一品海鲜状告九品海鲜侵权,官司马上就要赢了。

那个焦大宏,他见过,以前就是个开大排档的土老板。

可自从跟了李克垚,就跟坐了火箭一样往上蹿。

难道……一品海鲜这个点子,就是李克垚出的?

这种全新的经营模式,也是李克垚想的?

所以才能这么赚钱?

李克军觉得,自己离真相越来越近了。

这天底下,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
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,张德义。

他记得,张德义在麻纺厂当保安,而麻纺厂外面,就有一家一品海鲜。

他必须去打听一下,找到蛛丝马迹,拼凑出完整的真相。

想到这里,李克军一秒钟都坐不住了,立刻出了门。

他没直接去找张德义,而是先绕了个大圈,找到了宋小天姐弟。

三个人凑在一家昏暗的小茶馆里,一番合计,很快就得出了一个让他们震惊的结论。

李克垚那七十万,绝不可能是地笼厂赚的。

但一品海鲜,绝对可以。

这是顺城眼下最火爆、最赚钱的生意,没有之一。

这一切,太巧了。

李克军的嘴角,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。

他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全部的真相。

好一个李克垚!

好深的心机!

他一边用官司把焦忠涛往死里整,让他赔得倾家荡产。

一边又反手用低价,把焦忠涛最值钱的状元府门面给吞了!

这……焦忠涛吃的这个亏,简直比天还大!

他会甘心吗?

李克军笑了。

笑得像一条盯上猎物的毒蛇。

一个在商场上如此阴狠、人品有问题的人,居然想开一家大型超市?

超市的供货结账,那可不是小事。

涉及到的资金,将是天文数字。

如果供应商们知道了他的真面目,不相信他的人品,不愿意铺货,要求现款现货呢?

这在如今这个年代,有货不愁卖的时代,是完全可能的。

李克垚就算有点钱,那七十万,恐怕也已经掏空了他的家底。

李克军敢断定,他手里不可能再有更多的钱了。

几个月前,李克垚还穷得叮当响。

就算他家里开了印钞机,短短几个月,在顺城这个小地方,靠正当合法的生意,也绝不可能赚到几百万。

真能赚那么多的法子,都清清楚楚地写在刑法里。

想通了这一切,李克军心中一个恶毒的计划已然成型。

借刀杀人。

他要趁着这段时间,好好地“帮”李克垚一把。

他要让李克垚的超市,从开业第一天起就陷入绝境。

让他所有的投入都血本无归!

他要让李克垚明白,谁,才是李家最强的那个男人!

他,李克军,永远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存在。

李家的其他人,只配匍匐在他的脚下,仰望他!

……

而此时的李克宁,对堂兄的阴谋一无所知。

除了补课,他还有一件顶重要的事情。

给余华姐写回信。

用英文。

余华姐用英文给他写信,他总不能用中文回,那也太没面子了。

本来,李克宁的语文功底不差,写一封三页纸的信,不过一两个小时就能一气呵成。

可要把这三页信的意思,准确无误地翻译成英文。

对于英语成绩烂到家的李克宁来说,不亚于一场酷刑。

上次翻译余华的来信,他绞尽脑汁,把原信拆成一个个零碎的句子,重组成不相干的问题,才敢拿去问老师。

就这么一点点拼凑,才总算搞明白了信里的意思。

余华姐除了鼓励他,还聊了些有趣的小事。

她说他家院子里的黄瓜特别好吃。

还说他妈妈煮的鸡汤特别香,不知道有什么秘方。

她还问起小宝喜欢吃什么牌子的糖果,下次会随信寄过来,叮嘱他让小宝每天只吃一点点,怕长蛀牙。

李克宁觉得,余华姐真是个细心又温柔的好人。

于是,在他的回信里,他认真地解释,老家的黄瓜是用农家肥浇灌的,所以才那么清甜。

妈妈炖的鸡是乡下养了好几年的老土鸡,每天在山里吃虫子和青草。

他还坦白说,自己也特别喜欢吃鸡,因为以前家里太穷了,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一回,馋得不行。

不过最近半年,托哥哥的福,家里条件好了,他也跟着吃了好几次鸡,感觉特别幸福。

他又兴奋地讲起自己一下子当了八个孩子的叔叔。

最有趣的是,有个侄子比他妹妹李萍萍还大一个月,却得恭恭敬敬地喊李萍萍“姑姑”。

信的最后,他说嫂子赵颖最近身体好了很多,前几天都能吃下肉了。

他真诚地邀请余华,有空了欢迎她再来顺城玩。

洋洋洒洒的信,李克宁抱着一本厚厚的英汉词典,查了整整两天,才勉强翻译完。

他检查了一遍又一遍,确认单词没拼错,语法也大致通顺,这才小心翼翼地把信纸折好,装进信封,郑重地寄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