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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压根儿没往那方面想,还当人家是普通的帮忙。

算了,年轻人的事,自己折腾去吧!

随他们去,姻缘到了,自然就懂了。

反正她是打心眼儿里喜欢沈秀叶。

这种喜欢,不掺杂任何算计。

当弟媳妇也好,当姐妹也罢。

只要她能天天看到沈秀叶那张笑脸,心里就觉得暖烘烘的。

宋磊在后头瞅着老婆和孩子,看着他们一前一后走远的背影,忍不住无奈地摇摇头。

他嘴角挂着笑,轻轻把家门从外面反锁好。

确认锁扣咔哒一声咬紧了,才慢悠悠地迈开步子,跟了出去。

今天去沈翠芬家,一家人全出动了。

郑明月挽着沈翠芬的手,两人并肩走着。

她凑近沈翠芬的耳朵,压低声音,语气真诚地说:“翠芬,买房子的钱够不?要是不够,我先借你!”

那天宋晓梅刚把张克胜欠的那笔钱收了回来。

家里一下子宽裕了不少。

手头松快,心里也就踏实,郑明月才有底气主动提出借钱的事。

沈翠芬赶紧摆手,连连推辞。

“别别别,我还不打算买。”

她心里却实实在在地一暖,一股热流从胸口直冲眼眶。

才认识三四天,就这么掏心掏肺地替她着想。

郑明月这份情谊,她记在了心底。

郑明月撇了撇嘴,眉梢微微耷拉下来。

“行吧,以后缺钱,别跟我客气,随时开口!”

她其实巴不得沈翠芬点头答应。

那样她们就能住得近,抬头不见低头见。

每天清晨一块儿收拾摊子,扛着鞋盒去早市。

傍晚一起收摊回家,路上也有个说笑的人,不再孤单。

俩人又扯开话题,说起了别的事儿。

家长里短,柴米油盐,聊得热火朝天。

笑声不断,连路过的小孩都被吸引了目光,好奇地回头看她们。

巷子太窄了。

两边屋子挨得太近,中间只容一人勉强通过。

大卡车根本进不去。

轮子刚碰上路口石墩就被卡住了。

大家只好在巷子口下车。

拎着东西,排成一队,步行进去。

脚踩在坑洼不平的青石板上,发出咯噔咯噔的声。

还没走到巷口,沈中顺突然一蹦三尺高。

他伸长手臂,手指直直指着前方一辆蓝漆卡车。

“文华哥!那车……是你的吗?”

宋文华摇摇头,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。

“不是我的,是我们单位的。”

他顿了顿,补充道。

“单位在省城,这车是公家配的,平常也不能私用。”

单位在省城。

前几天宋磊打过电话,说别带东西回来,家里什么都不缺。

可宋文华一听这话心里就咯噔一下。

他知道,家里怕是出事了,不然不会突然这么客气。

正好单位最近清闲,活儿不多。

领导看他整天坐立不安,眼神飘忽,便问他怎么回事。

听完缘由,领导二话不说,直接批了十天假,还特许他开着单位的车回来探亲。

沈中顺眼睛都黏在车上了,盯着那辆蓝漆卡车左看右看。

他嘴巴微张,眼里闪着光,口水都快流下来了,满脸崇拜地说:“文华哥,你这也太牛了吧!单位车都这么帅!锃亮锃亮的,比我爹那辆破三轮强一百倍!”

郑明月家的巷子是穿心的,两头都能走。

沈中顺他们今天是从另一头进来的,根本没看见这车。

宋文华憨憨一笑,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。

他伸手轻轻拍了拍沈中顺的头。

“你要是将来去当兵,也能这样。”

“部队不光教你打仗,还教你做饭、开车,啥都学!连缝衣服、修收音机都会,那可是真本事!”

沈中顺听得两眼发亮,瞳孔中闪烁着崇拜的光芒。

他攥紧了小拳头,心里默默盘算着。

赶紧长大,也要像文华哥那样!

对了,还要像小舅舅那样!

小舅舅当兵好几年了。

每次回来都不爱来家里,冷着脸,话都不多,只坐在堂屋角落抽烟。

沈中顺对他了解不多,只知道他打过仗,立过功。

可只要一看见宋文华,他就觉得小舅舅肯定也是这样的人。

硬朗、可靠、让人佩服!

“我长大了,一定去当兵!”

沈中顺仰着小脸,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宋文华。

风吹起他额前几缕碎发,衬得那张稚嫩的脸蛋多了几分倔强。

沈翠芬忍不住捂嘴笑,眼角泛起细纹。

“好好好,妈第一个支持你!可听说新兵可苦了,天天跑五公里,蹲马步能蹲半小时,吃饭十分钟就得吃完……”

她故意拖长语调,逗孩子似的眨眨眼。

“你到时候别哭鼻子啊?晚上想家了可没人给你擦眼泪。”

沈中顺一扭头,脖子挺得笔直,小下巴抬得老高。

“我肚子上都挨过刀的人,还能被这点苦吓哭?”

他撩起衣角,露出腹部一道浅色的疤痕。

“妈,你可别小瞧我!疼都不喊一声,流血都没掉泪!”

这话一出,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。

宋磊笑得差点呛到烟,沈秀叶一边抹眼角一边摇头:“这孩子,口气倒不小!”

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宋文华也绷不住。

宋文华也乐着,笑着摇了摇头。

随即转身走过去,动作利落地掀开卡车后斗的帆布篷。

金属挂钩叮当作响,灰尘在阳光下飞舞。

他一件件把行李搬上去。

棉被、脸盆、药箱、油纸包着的烙饼。

还有沈中顺舍不得丢的小铁皮盒子。

每样东西都被他摆得整整齐齐,稳稳妥妥。

这车前座最多坐俩人。

原本大家商量着,想让两个刚动完手术的孩子坐前面。

毕竟颠簸少些,舒服一点。

可宋磊压根不认路,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。

沈中顺是头一回进城,路也不熟。

连县城的大门朝哪边开都说不明白。

沈秀叶来过几次,也说不清具体咋走。

只记得“过了桥左拐,再遇个卖豆腐的就快到了”。

最后大家反复商量,干脆让沈翠芬带着沈中顺坐前面。

沈翠芬方向感强,记性也好。

小时候赶集都是她领路,这一决定最稳妥。

一上车,沈中顺就兴奋得不行,恨不得把脑袋贴在窗户上。

那天来住院,肚子疼得要命,冷汗直流。

整个人蔫得像棵霜打的菜,连路边啥样都没看清。

“妈!你看那楼!高得都戳到天上了!”

他猛地指着路边一排灰白色的家属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