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山刘氏,名富,人如其名,富得流油,一身肥膘好似那发了酵的面团,更是这方圆百里头一号的酒缸。别人饮酒论杯,他饮酒论瓮,负郭三百亩良田,硬是划出一百五十亩全种了酿酒的黍米。家财万贯,竟也无人在意他这般牛饮,只当是富贵怪癖。
直到那个番僧登门。秃顶,深目,一身腥红的旧袈裟,像抹了陈血的布。他盯着刘富,眼球浑浊似隔夜酒底,开口便说:“施主,身有异疾。”
刘富捧着酒碗,浑不在意:“无疾,就是爱喝。”
番僧咧嘴,黄牙稀疏:“君饮尝不醉否?”
刘富一愣,碗沿停在厚唇边:“……有之。”
“此酒虫也。”番僧断言。
“酒虫?”刘富肥肉一颤,听着就膈应。
“易耳,”番僧摆手,“无需药石。”
法子也怪。正午日头最毒时,将刘富捆翻在院中曝晒,手脚缚牢,脑袋离地半尺,正下方置一海碗,满盛窖藏佳酿,酒气被热气一蒸,袅袅直往他鼻子里钻。起初是渴,喉管冒烟,继而那酒香勾魂,馋火从五脏六腑烧起来,灼得他浑身油脂都要滴落,偏生一滴也碰不着。正煎熬得欲仙欲死,忽地喉头一阵奇痒,似有毛虫蠕动,他猛地一张口,“哇”地一声,一物直直坠入碗中。
定睛一看,竟是一条三寸米长、肉乎乎、白腻腻的虫子,在酒水里慵懒翻腾,周身立刻漾开一股愈发浓郁醇厚的酒香。
刘富顿觉喉间空落,腹中酒虫既去,竟对那碗佳酿生出几分陌生与厌弃。番僧取走那虫,留下区区十两银子算作酬谢,飘然而去。
失了酒虫,刘富起初还觉清爽,可日子一长,坏了。见酒不再亲,甚至闻着那味儿就犯恶心。更奇的是,人眼看着干瘪下去,精神头也散了,从前那个一顿能喝一瓮的胖富翁,成了个病恹恹的厌食老汉。没了那份“海量”撑着,连带着那三百亩田地也像是泄了精气,黍苗蔫黄,收成一年不如一年,家道眼看着中落。不过三年光景,已是田产荒芜,屋舍蒙尘,刘富自己则瘫在榻上,气若游丝,只剩一把枯骨头。
恰此时,那番僧竟又路过。进门见刘富这般形状,先是一怔,随即拊掌大笑,声如夜枭:“哈哈哈!蠢物!蠢物!那酒虫乃汝之财根,今日便以当初那区区十金,原价售还于你!”
说罢,真掏出十两银子丢在榻边,又摸出个小罐,倒出那条肉虫。三年过去,那虫子竟鲜活如初,甚至更肥硕了些,通体隐隐泛着淡金。番僧捏开刘富的嘴,将虫子硬塞了进去。
虫一入喉,刘富浑身一激灵,仿佛久旱逢甘霖,枯木又逢春。眼底重新燃起对酒的贪婪火光,他颤巍巍伸手,够到桌上一瓶存了三年的浊酒,仰脖灌下,久违的酣畅淋漓贯通四肢百骸。
他能喝了,他又能喝了!刘富欣喜若狂。
可这“福气”背后,却缠上了更恶毒的诅咒。
他很快发现,家中产业,那田地收成,竟与他饮酒量死死绑在了一处。今日若少饮一壶,明日必有一亩田,无论先前长势多好,总会莫名遭了虫害或天灾,颗粒无收。若是豁出去痛饮,醉倒一日,隔日便有十亩地,无端端硕果累累,迎来丰收。
这哪是饮酒,这是拿命在浇灌家财!
刘富陷入了绝境。不喝,家产顷刻败光;喝,便是慢性自杀。他只能喝,不停地喝,强迫自己往喉咙里灌。起初是为保家业,后来,那酒虫似乎在他体内扎了根,生出无尽的渴求,驱使着他,仿佛饮酒本身成了唯一的目的。
他再不敢清醒,终日泡在酒气里。身体重新肿胀起来,却不是健康的肥胖,而是一种死寂的、泛着青白的浮肿。眼神浑浊,步履蹒跚,整座大宅都弥漫着一种发酵的、濒死的酸腐气味。
下人时常看见,老爷抱着酒坛,坐在堆满账本和田契的桌前,一边呕吐,一边还在机械地往嘴里倒酒,嘴里含糊念叨着:“一壶……一亩……十亩……喝……都得喝……”
最后那段日子,他几乎是被人抬着,住进了后院那口用来存酒备货的巨缸旁。缸比人高,需搭梯才能窥其全貌,里面是近乎满溢的烈酒。
某个清晨,下人发现刘富不见了。寻到酒缸边,只见梯子倒在一旁,缸沿搭着他一只浮肿的手。
众人合力,将他从酒液中捞起时,人早已僵冷断气,口鼻耳孔都溢着酒浆。更可怖的是,他全身皮肤之下,密密麻麻,钻满了无数金色的小虫,蠕动着,彼此纠缠。那些虫子,每一条都米粒大小,背上却天然生着一枚枚古铜钱的斑纹,在混浊的酒光映照下,闪烁着诡异而贪婪的金属光泽。
满室死寂,只有那些金色酒虫在尸身上沙沙蠕动的声音,和那挥之不去的、浓烈到令人作呕的酒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