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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检查结果自然是什么问题都没有。

我将结果对着实验室里的监控晃了晃:“我早就和你说过了。”

我知道某人洞穴里的几块大屏幕上,肯定有一个角落连接着这里。就算现在没在看,之后也肯定会再查看。

卢修斯对着我的报告连连摇头,“韦恩小姐,别告诉我,您也和韦恩先生一样沉迷户外探险和低空跳伞。”

户外探险和低空跳伞?

听到他的话,我不禁笑了笑。

布鲁斯韦恩找的形容还挺形象。

于是我顺着他的话说,“当然,我可是极限运动的忠实爱好者。”从出生就开始玩,没有比我更铁的爱好者了。

卢修斯却是没有笑。他看看报告,又抬头看看我,转身叹了口气。

2.

说实话,我有点羡慕布鲁斯韦恩了。

他有一个一直关心着他的管家,即便他失去行踪三年也没有卷走他的资产,在他决定打击罪犯时也坚定地站在他的身后。

他有一个信任他的警官,即便这位警官不知道蝙蝠侠的身份,却可以让他来去犯罪现场而不被其他警官发现。

他有一个可以托付信任的协助人,即便这个人隐约知道了他隐藏的身份,第一反应也不是畏惧或逃避,而是担心他的安危。

布鲁斯韦恩拥有相信别人的勇气。

我会有哪一天真正的信任谁吗?

我不知道。

3.

“这是我的名片,韦恩小姐。”临走时,卢修斯递给我一张卡片,上面写着「韦恩科技技术总监」,“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。”

我迟疑地接过,“谢谢,卢修斯。我会的。”

4.

《都市暗处的怪谈——论怪物是怎么被制作的》。

这是我在架子上发现的一部纪录片,也是为数不多我发现有明显查阅痕迹的碟片。

这让我产生了些微的好奇心。

纪录片是跟随着主持人的视角行动的,它记录了当时风靡的一些怪谈,去探究它们的起源。

片子没有刻意塑造恐怖的氛围,整体平淡且乏味。但我还是把它看完了。

在影片的最后,主持人说:「有位知名的恐怖作品导演在采访时曾说过,怪物的塑造需要满足三个要素。」

无法被杀死。

无法被认知。

无法与之交流。

玛莎也曾和我说过,“猫头鹰的存在是为了散播恐惧。”这就是为什么她和托马斯将战服设计成这种非人的模样。

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穿上雪鸮战服去执行任务,我不过是从暗处显出身形,任务目标便吓得口齿不清。

而那还只是雪鸮战服首次出现在哥谭人的视野里。

那时我才清晰地体会到了玛莎所说的「恐惧」的力量。

蝙蝠侠也在利用恐惧,但不同的是,猫头鹰的恐惧无差别针对所有人,而蝙蝠的恐惧仅让恶人胆寒。

5.

将自己打扮成蝙蝠,用披风遮住「人」的特点,潜伏在哥谭的阴影里,是为了满足「无法被认知」。

无论遭遇了什么,总能活下来并反败为胜,是为了满足「无法被杀死」。

但蝙蝠侠终究是个普通人。

普通人不会「不死」。

6.

那晚我正照例在家庭影院打发时间,在更换碟片的空隙,我听到了庭院里汽车引擎的轰鸣。

韦恩庄园的夜晚十分寂静,即便外面下着小雨,也能清晰地听到蝙蝠扇着翅膀的声音。汽车的引擎声更像是一阵响雷,席卷着细雨渐行渐远。

那不是蝙蝠车的声音。

我拉开窗帘看去,潘尼沃斯的黑色管家车向庄园外驶去,尾灯在夜色中拖拽出一条暗红色的痕迹。

现在是凌晨两点,潘尼沃斯怎么会在这时候出门?

可如果是进小偷了,又何必抛下那么多豪车不理,反而开走这辆价值最低的管家车。

我带着疑惑黑进车库的监控。

监控里,潘尼沃斯步履匆匆地走进,手上拿着一个小型对讲机说了两句话。

将声音放大,他说的是,“您还好吗,布鲁斯少爷?我马上就到!”

看来是夜巡出事了。

7.

互联网的夜晚从不安静,更别说是哥谭的夜晚。

但网络上对此的谈论并不多,大概身为哥谭人,他们早已习惯每晚随机刷新的各种袭击事件。

我限定区域搜查了好几个社交网站,找到了一些信息。

「我去,怎么又在我家附近抢劫,下次运钞车能不能换个路线啊?」

「刚刚听到好大一声,是房屋拆迁吗?」

「谁家好人抢运钞车用炸弹啊?是想把钱都炸了吗?」

这一条下面有评论:「身为哥谭人连爆炸声都分不清吗?那一听就知道不是炸弹。」其中还附带着好几个不太文明的修饰词。

后面的评论便是两人的骂战。

两分钟前又有人发出一条:「刚刚看到一辆巨帅的车,车灯是蓝的,可惜太快了没拍到,有人知道这哪买的吗?」

在这之后的一条:「哈,这种时候警车就来得及时了,去你的Gcpd。」

「……」

后面还有,但我没再继续看下去。

「运钞车」「抢劫」「蝙蝠车驶离」几条信息已经足够。

蝙蝠侠还活着,警察没抓着他。其余的我就懒得再进一步了解了。

我抛下掌机,选了个新的影片。

8.

布鲁斯韦恩受的伤比我想象中的重的多。

晚上七点,潘尼沃斯带着隐忍的喜色迈进布鲁斯韦恩的房间。

事件发生后的第四十一个小时,他终于从昏迷中醒了过来。

我站在房门外的楼道口,透过我装在潘尼沃斯身上的窃听器静静地听着里面的对话。

「布鲁斯少爷……很高兴看到您终于醒来了。」潘尼沃斯的嗓音有些哽咽。

「嘿,阿福。」布鲁斯韦恩浅浅地喘了口气,语速很慢很慢,「我睡了多久?」

「两天了,先生。」

「贝恩、我那天晚上遇到的那个家伙,他……」

「那位自称贝恩的抢劫犯今天出现在了哥谭中心银行。」

「现在?我、嘶——」

「不要乱动了先生,您全身的骨头有十七处断裂,其中包括肋骨。布鲁斯少爷……我想,我们是不是应该让蝙蝠侠消失了。」

布鲁斯韦恩沉默了很久,叹气道:「你说得对,阿福,看来蝙蝠侠不得不消失一段时间了。」

「不,不,不是一段时间,我的少爷。我的意思是……永久。」潘尼沃斯的声音在微微颤抖,「我们可以在外面置办一座庄园……可以去夏威夷,去威尼斯,您可以像普通的富家少爷那样享受您的人生,享受您的财产。」

「阿福……」

「您已经为这座城市做的够多了,布鲁斯少爷。您到目前为止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让您的父母为您感到骄傲了,我……」

我将耳机摘了下来。

我本来以为他们会聊那天晚上遇到贝恩时,蝙蝠侠是怎么败给他的,却没想到……

算了,再听下去就不太礼貌了。